婚紗照不是批發(fā)出售的素材,消費者發(fā)現(xiàn)要維權
據(jù)媒體報道,在二手交易平臺上,有不少賣家公然銷售他人的婚紗照圖片。有的頁面顯示,1200張圖片打包只要不到兩元錢,甚至一些極端低價的產(chǎn)品只要1分錢。
婚紗照被他人隨意放在二手平臺交易,涉嫌侵犯新人的肖像權和攝影機構的著作權。即便一些商家發(fā)布了“僅供學習交流”“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等免責聲明,也屬于掩耳盜鈴,不能免除其侵權責任。
網(wǎng)售婚紗照應該主要來源于影樓渠道。新人在影樓拍攝照片后,原始底片或精修圖一般由影樓保存。如果影樓管理不嚴,內部人員為牟利私自拷貝銷售,或者存儲服務器安全措施不到位,被他人侵入盜取,都會導致照片外泄。影樓提供拍攝服務,無論是基于契約關系還是商業(yè)慣例,都應妥善保管消費者的婚紗照及其底片。如果因為內部管理疏漏導致照片流出,也與影樓未采取合理的保護措施有關,即影樓沒有盡到保管義務。影樓不能以“不知情”或“第三方行為”為借口推卸責任,而消費者則有權要求影樓賠償。
此外,平臺應承擔主體管理責任,對批量銷售婚紗照等明顯異常的銷售行為進行治理。平臺應當建立常態(tài)化的監(jiān)測機制,通過關鍵詞識別、異常價格預警、上新內容審核等方式,主動檢索、篩查、識別、處置婚紗照等關乎人格權商品的銷售行為。如果平臺總是等到有用戶投訴后才被動下架侵權商品,實際上是對侵權行為的變相縱容。平臺應加大治理力度,采取限制賬號功能、提高交易信息發(fā)布門檻等措施,對存在明顯侵權嫌疑的商品加強事前審核。
如果消費者發(fā)現(xiàn)自己的婚紗照被放在網(wǎng)上售賣,應果斷采取行動維權。售賣他人婚紗照的行為違背了商業(yè)倫理,逾越了法律底線,不僅涉嫌侵犯肖像權、著作權等實體權利,還可能給當事人帶來情感傷害甚至隱私風險,被侵權人積極維權既是對自己負責,也能給市場治理提供有益的監(jiān)督力量。
《北京青年報》李英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