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進群日入百元的輕松賺錢其實是詐騙犯罪
2023年4月,何女士接到一個自稱是電商商會工作人員的電話,聽說能免費領取禮品,便添加了微信。驗證通過后,她被拉進一個群聊,群內客服說需要先做任務,關注指定公眾號即可返現5元至10元。何女士連做了十幾單,不一會兒便賺了100余元。
這時,客服發(fā)來鏈接,讓她點擊下載一個App,在該App中可進行回報更高的充值返利任務。何女士按照客服指示,連續(xù)充值四次共計23萬余元,卻未見分文到賬,客服又稱需要再轉30萬元才能提現。何女士頓覺不妙,立即報警。
警方接到何女士報案后,于2023年5月將灑某、孫某、類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未料他們竟是同一學校的學生。
2023年4月初,山東省某校大二學生灑某在刷短視頻時看到了一條介紹網店客服工作的視頻,想賺點零花錢的他便添加了對方QQ,隨后,他被拉入一個QQ群。按上線要求,他將自己的微信號發(fā)到群內,待有人添加時,便用群里發(fā)的話術將對方拉入指定的微信群中。灑某逐漸意識到這并不是普通的客服兼職,而是在為電信網絡詐騙引流,但面對不菲的報酬,他選擇了繼續(xù)干下去。后因其微信被人舉報而封號,無法再添加好友。
此時,上線欲發(fā)展灑某成為其下線,讓他拉更多的人加入引流工作。灑某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同校同學,于是找到同寢室的室友,向他們介紹起這份“好工作”,“我最近找到一個做客服的兼職,只需將客戶拉進指定微信群就可日入百元”。雖然大家對這份兼職的違法性心知肚明,但都抱著僥幸心理,在灑某的組織下從事電詐引流工作。
2023年10月,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灑某等三人提起公訴,對其余參與引流的學生另案處理。近日,法院經依法審理,判處灑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判處孫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判處類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各并處罰金3000元。
《檢察日報》 周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