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醒:微信轉賬工資應通過文字語音確認
2022年2月10日,孫菲菲入職陜西一家食品公司從事肉處操作工,口頭約定每月工資3300元,并通過車間主任關某微信轉賬發(fā)放,平時工作由關某安排和管理。2023年7月22日,孫菲菲在車間操作切肉機時不慎被機器切傷右手中指,后被醫(yī)院診斷為右手中指末節(jié)遠端離斷傷。
2023年9月26日,孫菲菲向西安市長安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裁決確認她與食品公司在2022年2月10日至2023年9月26日存在勞動關系,同時要求公司支付其2022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并為其補繳社保。
2024年1月,長安區(qū)仲裁委作出仲裁裁決,裁決孫菲菲與食品公司自2022年2月10日至2023年9月26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食品公司應在收到裁決書后15日內向孫菲菲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部分約1.5萬元,并為其補繳2022年2月至2023年8月期間的社保。目前,該仲裁裁決已生效。
律師提醒,為避免日后產(chǎn)生糾紛,農民工在收到微信轉賬后,應及時通過文字、語音等確認轉賬用途,并根據(jù)實際情況留存作為證據(jù)。同時,申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要注意仲裁時效問題。
《工人日報》楊召奎
聯(lián)系我們:
投訴郵箱:1033960924@qq.com 傳真電話:0734-8888043
來自對方的回復:











